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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4年度 “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主管国际科技合 作的有关司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2346日中法两国元首见证签署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和外交部关 于设立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的行政协议》及47日发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中国科技 部与法国欧洲和外交部共同设立并实施“中法科研伙伴交流 计划”(法方称为中法休伯特•居里安合作计划“蔡元培科 研课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促进中法科研团队 之间的交流互访,推动两国科研机构加强合作。中方主管部 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执行管理机构为中国国际科学技术 合作协会。法方主管部门为法国欧洲和外交部,执行管理机 构为法国高等教育署。根据中法双方相关协议和工作安排, 现启动2024年度“计”项目征集工作。

2024年度“计划”框架下,双方拟联合资助15个科 研交流项目,其中10个面向所有科技领域(不包括人文科
学、社会科学),5个面向碳中和领域。每个项目由中法科研 团队联合申报,并根据对等原则开展交流互访(有关要求详 见附件1 “征集指南”)。中方主管部门将为入选的中方科研 团队赴法开展科研交流活动提供每个项目共15万元的资助, 项目执行期为2202411日至20251231日)。 法方主管部门将为法方科研团队来华交流提供相应资助。

请各单位按照《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征 集指南》(附件1)要求,推荐不超过3个候选项目,并将相 关材料(签字盖章有效2023720日前报送至中国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申报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 中法双方评审结果择优录取并通知各有关单位。

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

杨然 010-68550603, xiehui@caistc.com

附件:1.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2.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3.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4.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

(入选后签订)

5.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赴法同意 书(入选后签订)

附件1

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征集指南

“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法方称为中法休伯特 里安合作计划“蔡元培科研课题计划”,以下简称“计”) 是中国科技部与法国欧洲和外交部共同设立并实施的科技 人文交流项目,旨在促进中法科研团队之间的交流互访,推 动两国科研机构加强合作。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 司,执行管理机构为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法方主管 部门为法国欧洲和外交部,执行管理机构为法国高等教育署。 根据中法双方相关协议和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计 ”项目征集工作。

、领域方向

2024年度拟支持15个科研交流项目,其中10个面向所 有科技领域(不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5个面向碳中和 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 中方派出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科研机 构或高校。

二) 本交流项目支持中法科研团队围绕同一研究内容 开展交流互访。参与每个交流项目的中法科研团队的组成人 数应相等或相近,且科研水平相近,并在对方国家交流相同 或相近的时长。中方科研团队应至少由3人组成,包括1


资深科研人员(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1名青年科研人员 (相当于中级以上职称)和1名博士生或博士后。

三) 参与交流项目的中方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在派出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正式人员或博士生;

3. 科研人员应具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学位;

4. 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沟通能力;

5. 承诺在法国交流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202411日至2025 1231日)。

五) 中法科研团队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 益归属应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 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 权协议或相关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等材料作为屮报 书附件o

三、申报流程

一) 中法合作双方需分别按照本国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在申报书中包含双方一致同意的合作 内容,单方申报项目无效。法方指南链接: https://www.campusfrance.org/fr/caiyuanpei, 法方 申报咨询联 邮箱:science.pekin-amba@diplomatie.gouv.fr

二) 中方项目负责人将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派出单位 的上级组织推荐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填写汇总表(附件3) 并盖章后,将申报淑料统一报送至执行管理机构,每个组织

推荐部门推荐不超过3个候选项目;

三)组织推荐部门指派出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 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派出単位所隶属的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材料报送及受理

-)申报材料

1. 申报书(附件2)及有关附件;

2. 汇总表(附件3)

二) 材料报送

1. 请各组织推荐部门将纸质材料(一份)寄送至以下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迪亚中心写字楼1205 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邮编:100038)

收件人:杨然,联系电话:010-68550603

2. 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 xiehui@caistc.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组织推荐部门-中法科 研伙伴交流计划”。

3. 申报截止时间:202372018:00前(以寄出时 间为准)。

三) 材料受理

1 .执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法方共同 确认申报有效的项目清单;

2. 执行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主管部门会同执行管理机构确认评审结果,与法方共


同开展联合遴选,根据双方评审结果确认拟支持的项目清单;

4. 主管部门发布入选通知。入选结果将通过邮件通知项 目负责人,入选通知书将寄送至组织推荐部门。

预算安排

一) 中方主管部门为入选的中方科研团队赴法开展科 研交流活动提供两年度共15万元的资助,按每年度7.5万元 进行拨付,用于支付中方科研团队赴法交流所需国际旅费、 食宿等相关费用;

二) 资助经费必须在当年的11日至1231日之 间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

三) 在资助拨付前,派出单位需提供与所拨付资助经 费等额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正式发票;

四) 资助经费可用于购买在法交流期间保险,入选人 员须在行前将已办理保险证明(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险) 发送至执行管理机构;

五) 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入选人员短期交流,派出单 位不得截留经费。

项目执行与有关要求

-)项目执行

1. 执行管理机构与派出单位签署《派出协议》(附件4) 后,向其拨付当年度资助经费;

2. 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分别填写《赴法同意书》(附件 5),实际赴法时间将以《赴法同意书》为准;

3. 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按照派出协议赴法开展科研交

;

4. 中方项目负责人在第一年度1115日前向执行管理 机构与派出单位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及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包含科研合作成果、本年度已执行或年底前预计执行的 交流情况、本年度出入境信息、本年度财务决算及下一年度 的预算;

5. 中法双方主管部门和执行管理机构将根据合作双方提 交的中期进展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项目执行情况和 是否符合对等交流原则进行审核,共同决定是否给予第二年 度经费支持;

6. 执行管理机构对通过中期评审的项目拨付第二年度资 助经费。

(二)总结材料

中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结束3个月内,向执行管理 机构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经费使用总报告,应包括:

1.5000字以上的科研交流文字总结材料,包含执行交流 情况、科研合作成果等;

2.至少20张分辨率大于1280x720的科研交流纪录照片;

3.10分钟以上时长,1080P以上清晰度的科研交流纪录 视频;

4. 出入境信息材料,包括签证页复印件和出入境记录复 印件;

5. 经费使用决算表。

(三)有关要求

1. 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需认真规划访问日程,严格执 行访问任务,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访问期间需严 格遵守国家外事纪律。

2. 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抵法后3个工作日内,需当面 或通过电话、视频等形式向中国驻法国使馆报到。中国驻法 国使馆联系人:诸颖,邮箱:zhuying@amb-chine.fr,电话: 0033 7 68 68 36 70

3. 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原则上不允变更,若确因不可 抗拒因素需调整或放弃本计划项目,则应至少提前20个工 作日向执行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变更。因变 更导致的费用结余,须退还执行管理机构。

4. 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若签署赴法同意书后,单方面 毁约,则三年内不得申请本计划,并影响派出单位其他人员 申请本计划。

5. 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若在签署赴法同意书前放弃本 计划,执行管理机构可在报主管部门并与法方协商同意后, 根据拟支持项目清单顺序递补项目。

6. 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在项目框架下形成的研究成果, 包括论文、专著等,应提及中国科技部提供的支持。

附件2

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申报书

项目情况

中文

English

名称



所属领域



所属学科



是否属于碳中和领域

。是 。否

项目背景及合作基础(300字以内)

中文:

English:

主要研究内容及方案(500字以内)

中文:

English:


合作前景及预期成果300字以内)

中文:

English:

合作必要性及互补性(300字以内)

中文:

English:

二、双方合作机构

机构情况

中文

English

中方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机构网址


机构联系人



机构联系人电话


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机构概况100字以内)




法方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机构网址


机构联系人



机构联系人电话


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机构概况100字以内)



 

三、双方科研团队

团队情况

中文

English

中方团队

中方项目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项目中所负责内容



科研方向及主要成 果(包括本人从事的 科研领域、近五年承 担的重大科研项目 及论文发表情况等)



附件

L个人简历(中英文)

2 .身份证复印件

3 .与该项目所属科研领域相关的出版物清单

4.在职证明(博士生提供在读证明)

5.最高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中方团队成员1

姓名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项目中所负责内容



科研方向及主要成 果(内容包括本人从 事的科研领域、近五 年承担的重大科研 项目及论文发表情 况等)



附件

1 ,个人简历(中英文)

2 .身份证复印件

3 .与该项目所属科研领域相关的出版物清单

4.在职证明(博士生提供在读证明)

5,最高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中方团队成员2

姓纟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项目中所负责内容



科研方向及主要成 果(内容包括本人从 事的科研领域、近五 年承担的重大科研 项目及论文发表情 况等)



附件

1 .个人筒历(中英文)

2 .身份/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3.与该项目所属科研领域相关的出版物清单

4.在职证明(博士生提供在读证明)

5.最高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法方团队

法方项目负责人

姓名


最高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方团队其他成员信息(本栏用英文填写)

姓名

出生年月

景高学历

职称









备注:

L若中法双方还有其他团队成员,请将上述团队成员信息表复制后填写,并提交相应附件; 2.除上述附件栏提及的材料外,项目团队也可提供其他与支持开展联合研究相关的资料.

 

四、双方交流计划

第一年度2024)

中方团队访法计划

团队人员姓名

访法次数

访法总天数

访问城市













法方团队访华计划

团队人员姓名

访华次数

访华总天数

访问城市













第二年度2025

中方团队访法计划

团队人员姓名

访法次数

访法总天数

访问城市














法方团队访华计划

团队人员姓名

访华次数

访华总天数

访问城市













 

五、知识产权协议

双方就本项目所达成的知识产权协议或其他文件(将复印件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 。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O备忘录

。证明信

O其他知识产权约定材料

' 其他资助

本项目是否获得其他渠道的资助?(如是,请进行说明)

七、项目负责人签字

中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本人 ,身份证号 ,承诺申报内容及所附其他材料的

真实性,如有虚假,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华人签字,请勿代签)

日期:


French Project Leader Signature


Date:


八、审核推荐意见

派出单位审核意见:(由派出单位填写)

(对申请团队成员学术水平的评价、是否同意其赴法)

负责人签字: 派出机构公章:

组织推荐部门审核意见:

(是否推荐派出单位科研团队申请赴法)

负责人签字: 组织推荐部门公章:

备注:表中标注“中”和"English/英文”的标题,请分别使用中文及 英文填写,其余内容使用中文填写。


附件3

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汇总表

—16—

 

 

 

 

 

 

 

 

 

 

 

 

 

 

 

 

 

 

 

 

 

 

 

 

 


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
派出协议

甲方: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

乙方:(派出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履行《科技部国际 合作司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 的通知》有关规定基础上,就乙方派出科研人员赴法交流达 成如下协议:

、派出内容

乙方就入选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以下 简称“本计”)的  交流项目,于2024     日到2024    日内,派出以下人 员赴其所申报的法国科研机构  进行科研交流。

人员1:

姓名: 身份证号:

人员2:

姓名: 身份证号:

人员3:

姓名: 身份证号:


 

甲方承担如下责任:

1. 向乙方提供资助经费共计  元人民币,签署本 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第  年度  元;

2. 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出国前辅导;

3. 负责监督本协议的执行、承担违约处理等工作。

 

乙方承担如下责任:

1. 保证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按所填写本计划申报书 内容,赴法开展科研交流活动;

2. 保证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按照征集指南要求,在本 年度1115日前向甲方提交进展报告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并在项目执行结束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经费 使用总报告;

3. 将资助经费及时拨付给入选科研团队中方人员,保证 专款专用;

4. 掌握入选人员在法交流期间的科研及生活情况,制定 严谨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入选人员所遇到的突发事件并向 有关部门(包括甲方)报告;

5. 监督入选人员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遵 守法方科研机构的有关规定,遵守法国当地法律,尊重法国 当地风俗习惯。

 

支付方式

1. 每次拨付资助经费前,派出单位均需提供与拨付经费

等额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正式发票,执行管 理机构在收到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资助经费;

2. 甲方单位名称: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 甲方税务登记号:511 00000 50000 92040o

3. 乙方单位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账号: 

、违约处理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违约事实,要求其承 担违约责任,退还相应资助,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计划。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一 份,本计划主管部门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一份,中方项目负责 人一份。










 

 



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
赴法同意书

本人  ,身份证号  , 同意参加 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于2024 2024日赴法国  (科研机构名称) 开展短期科研交流活动。

本人承诺在交流期间遵守法国当地法律,定期向派出机 枸与执行管理机构汇报交流情况,并在交流结束后15个工 作日内提交赴法交流报告。本人已被告知并知悉此次赴法活 动的法律权益和风险责任,承诺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和所在国法律应当由本人履行的法律责任。

签名:

(本人签字,请勿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