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571-87005245\0574-89078468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3楼314室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江大学科技园11楼1118-1120
电话:杭州:0571-87005245 宁波:0574-89078468
传真:杭州:0571-87005246 宁波:0574-89078498
手机:18042542090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好、产业带动作用大的在孵企业,根据《鄞州区科技双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22〕29号)要求,现开展绩效贡献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鄞州区科技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两类平台内在孵企业,不包括“一事一议”企业和各级引才工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重点支持数字产业、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未来产业等符合鄞州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
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初创企业);
3.2022年度主营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4.拥有有效知识产权(除商标外)1项及以上。
(二)企业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3.有环境等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三、评选流程
鄞州区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后,由鄞州区科技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两类平台组织企业申报。经过资格初审和专家评审,确定参评企业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15名。
四、评价指标
详见鄞州区2022年度绩效贡献奖励评价指标(附件3)。
五、其他
1.申报方式:区级及以上经认定的科技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平台内符合条件的在孵企业进行申报,并上报《2022年度绩效贡献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报送。
2.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使用统一封面(附件1),按承诺书(附件2)、评价指标(附件4)顺序整理,每家企业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截止时间:申报纸质材料提交区科技局创新创业科(学士路298号803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创新创业科,联系电话:89295723
报送邮箱:462743425@qq.com
附件:关于鄞州区2022年度绩效贡献奖励申报的通知.docx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