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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 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和工程化攻关指导目录征 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促进新 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落实《2023年浙江省新材 料产业发展工作要点》,更好地引导和推动重点新材料的工程 化攻关、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拟在2022年指导目录的基础上, 组织编制《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3 年版)》 (简称《2023年版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和《浙江省 重点首批次新材料工程化攻关指导目录(2023年版)》 (简称 2023年版工程化攻关指导目录》)。为编制好上述两份目录, 力求做到科学合理、符合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最新情况,现决

定开展目录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征集范围

(一)目录推荐应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国家战 略需求和我省发展的重大需求,着力解决产业链供应链短板、 堵点,培育一批我省有比较优势的长板产品。重点领域:传统 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海洋经

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领域急需的材料品种,


 

《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关于印发新材 料产品四张清单的通知》(浙新材联办〔2019〕1号)提出的重

点发展的新材料等。

(二)推荐纳入《2023年版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新材料 应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处于《新材 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的产业化(成熟7-9级)阶 段,技术水平和附加值高,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推荐产品应

具有市场前景广,示范意义大,应用风险较高等特点。

(三)推荐纳入《2023年版工程化攻关指导目录》的新材 料产品应已完成实验室研发,处于《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 分及定义》的工程化攻关(成熟度4-6级)阶段,优先考虑突 “卡脖子”技术、实现国产替代等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

提升工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材料产品和前沿新材料。

二、目录填报要求

(一)推荐的目录产品可以是对原目录产品的指标修订或 产品替代,也可以是原目录以外的新增产品;产品可以是自材

料开始一体化生产的元件、器件和部件。

(二)推荐的目录产品名称、性能特点和指标、应用领域 表述应力求精准。性能指标必须为体现材料特异性的关键核心 量化指标,指标单位和量值范围应专业规范,指标数量一般不

超过4项,严格避免一般性指标的罗列。

三、目录的应用

(  ) 2023年版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将作为重点首批次

新材料认定、认定奖励、应用奖励和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的依


 

据。

(二)列入《2023年版工程化攻关指导目录》的材料将优 先推荐纳入国家相关短板材料清单,优先推荐揭榜挂帅等攻关 项目计划、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及融资对接等支持措施,

并作为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和认定奖励的依据。

四、 相关工作要求

(一)相关单位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 (网址: https://stt.jxt.zj.gov.cn/portal/face) 填写有关申请材料,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二)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对目录征集工作的指导服务, 及时通知材料生产及重点应用企业,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确

保征集工作全面、精准。

(三)各设区市经信局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 7月10日前行文报送我厅材料工业处,随文报送2023年度  目录产品征集清单(通过系统导出)。申报过程中有关线上系

统使用的相关问题,可联系技术开发组相应人员

联系人:省经信厅材料处     0571-87058139

技术支持        袁浩晟,18805813505

  力,18506819091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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