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571-87005245\0574-89078468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3楼314室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江大学科技园11楼1118-1120
电话:杭州:0571-87005245 宁波:0574-89078468
传真:杭州:0571-87005246 宁波:0574-89078498
手机:18042542090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
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知识产权 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3〕6 号) 和《浙江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的要求, 现将第二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省 示范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区、县(市)局根据省示范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 1 ) 中名额数量推荐符合要求企业, 推荐企业须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成 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连续生产经营 3 年以上, 符合国家、省产 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 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专利、注册商 标或获准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符合《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条件;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符合《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存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 之一的企业不得推荐申报。
二、企业申报
企业可以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法人账号登录“浙江知识产权 在线”(网址:https://zscqyjs.zjamr.zj.gov.cn/ ),按照《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 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 3),企业盖章 签字后提交至当地市场监管局(一份),盖章签字材料需与在线填 报材料一致;
(二)申报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 求顺序排列并上传证明材料, 其中第五项建议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申报证明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纸件 材料暂存企业备查;
(三)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凭证, 涉及专利密集型产品的企业 需 至 国 家 专 利 密 集 型 产 品 备 案 认 定 试 点 平 台 (网 址 : www.zlcp.org.cn )进行备案(具体备案流程详见平台通知公告), 并将备案证明上传至在线申报系统证明材料。
(四)无违法违规证明,企业登陆信用中国(浙江杭州)平台 (网址:http://credit.hangzhou.gov.cn/),按照平台流程出具 无违法违规证明报告(时间范围选择五年,核查领域选择全部), 并上传至在线申报系统证明材料。
三、材料审核
各区、县(市)局对推荐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逐一进 行审核, 确保企业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在企业提交 的申报表中出具区、县(市)局审核意见并盖章, 同时按照附件 1 分配表名额数量形成拟推荐企业名单,于 6 月 20 日前将企业申报
表和拟推荐名单一并报送市局, 市局审核并公示后, 按程序推荐省 局。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局要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 加强沟通、指导和 服务, 切实做好本辖区示范企业培育和推荐工作, 把好申报主体资 格关、材料关、程序关和质量关, 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并按 时上报。各地在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中有疑问及时与市局联系。企业 具体申报问题请直接咨询属地市场监管局。
附件:1.第二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企业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知识
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3〕 6 号)
3.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 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
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市监知运 〔2022〕5 号)
5.申报咨询电话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6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