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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等文件,现将相关申报通知(https://kjj.ningbo.gov.cn/art/2023/6/20/art_1229589477_58958967.html)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 “ 科技企业成长在线 ” 官 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见市科技局通知。

一、申报截止时间:

(一)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属限额申报,企业系统申报截止至7月12日;

(二)省企业研究院:企业系统申报截止至7月14日,原则上已建有区级企业研究院;

(三)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系统申报截止至7月14日。

二、其他要求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要求企业申请认定前三年度至申请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省企业研究院和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要求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胡思聪 89288771     王超 89289254

高新区科创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