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和知识产权 — — 君子敦仁,颐养天和!

咨询热线:0571-87005245\0574-89078468

联系方式
杭州敦和专利代理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3楼314室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江大学科技园11楼1118-1120

电话:杭州:0571-87005245   宁波:0574-89078468 

传真:杭州:0571-87005246   宁波:0574-89078498

手机:18042542090

邮箱:jiangyj@dunheip.com

新闻中心首页 >新闻中心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农业科技展示基地是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主平台、主阵地,为充分发挥展示基地的带动作用,增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农科发〔2016〕12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建设内容

通过引入和创建农技推广试验展示科研机制,做好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对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进行适当补助。重点推进展示基地的条件建设、技术提升、服务拓展等。主要包括:

(一)试验展示基地。要有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产规模、科技水平、单位产量、产值利润等主要指标居本地区同类产业领先水平;组织开展品种、设施、设备产品及先进适用技术试验展示,热心农技推广,能够积极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道路、沟渠、设施等基础条件配套较为齐全。

(二)服务用房及设施设备。要有固定的服务用房,设立培训教室(会议室)1个,并配备一套多媒体培训设备(有条件的基地也可设立试验场地、试验检测室、专家工作室及必要的观察、试验、检测等所需的办公设备、仪器设备等)。能开展一定规模的培训以及基地技术示范展示。开展技术示范展示、农民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县级产业技术团队专家全年指导不少于5次。

(三)标准生产,质量可控,品质优良。基地要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展示和技术培训工作,普及应用设施栽培、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水旱轮作、土壤改良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广泛应用机械化、轻便化技术,展示推广不少于3项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主导品种及优良品种覆盖率100%。实施主体严格落实化肥定额和农药实名制,控制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激活应用浙农优品,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100%回收,畜禽养殖粪污实现综合利用。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健全基地档案,明确技术展示实施方案。基地生产记录完整、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产品品质优良,特色更鲜明、品牌更具优势。

(四)标识标牌。要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格式见附件5);基地内的品种、技术、模式、产品,要设立标识,并要解读技术要点、反映生产潜能及适用范围等。有条件的基地还可以建设科普长廊、科技成果展示馆、科普影音室、参与性场地等。

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产业基础、技术水平等现状,围绕基地定位和功能目标,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

二、创建要求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预落实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创建3-5个。

(一)建设主体要编制建设方案(包含技术示范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抓好基地建设。原则上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要在2023年底前全面创建完成。

(二)经评审落实的建设项目,完成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完成创建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交工作总结、验收申报表(附件4)及其它相关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出具验收意见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汇总表,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建设标准给予赋分,90分以上为合格,再由市里上报省里。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后,确定为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统一挂“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标牌(见附件5),每个项目按核定投资总额的67%予以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5万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项目投资金额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通过实施单位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1000元以下的现金支出不得超过总投资的10%,违反上述规定的投资额不予认可。

三、评审认定程序与办法

(一)项目申报。根据省、市资金拨付文件,建设主体根据发展需要自愿申报,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扶持政策导向及申报文件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对申请项目建设主体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建设内容、环境条件、科研价值等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实施,专家评审以公开答辩(专家评审会)方式进行评审,实行专家负责制。

(三)结果公示。对拟立项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实施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名称、实施地点等,公示期为3天。对拟立项项目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核查属实的,按排序从备选项目中选择并进行公示。

(四)项目审定。项目公示无异议,由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下达项目计划,验收通过后给予下达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创建项目是农业科技推广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各监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要把加强项目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监督机制。建立监督约束机制,邀请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等参与监督,确保评审行为独立、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三)强化项目跟踪。各有关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督实施单位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计划(或方案),明确职责、强化跟踪、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监管管理工作。

(四)突出绩效评价。预期绩效目标是项目申报与评审的必备条件与要求,项目立项后要及时做好绩效跟踪及评价工作。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主管单位联系方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联系人:庄小平,联系电话:0577-67585277。

附件:1.2023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创建申报表.docx

          2.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建设验收(检查)标准.docx

          3.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创建项目评审计分表.docx

          4.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验收(检查)申请表.docx

          5.“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标牌样式.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