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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 全面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我省科技特派员代表重要 回信精神,继续巩固、完善、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我省科 技特派员工作持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在助力我省 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中发挥更大作用,现就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 员制度走深走实、全面助力“两个先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使命担当,奋进“两个先行”新征程

1.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走前列、做示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我省科技特派员代表重要回信精 神,学深悟透科技特派员制度蕴含的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增强 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以加快 推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 务"三农",持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拓展科技特派员制度内 涵,扩大服务范围,创新工作机制,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特派员 秉持初心、扎根基层,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谱写全面推进乡村 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浙江篇章。

2. 引导广大科技特派员投身乡村振兴伟大事业。到2027年, 个人科技特派员服务乡镇(村)、团队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 服务特色主导产业、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体 系更加完善;科技特派员全省域、全领域、全覆盖的服务格局基 本形成;科技特派员作为党的"三农”政策宣传队、农业科技传 播者、科技创新创业领头羊、共同富裕带头人的作用更加凸显; 科技特派员制度生命力、影响力、辐射力进一步扩大,全省科技 特派员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科技人才扎根基层力度持续加大。以需求为导向的科 技特派员常态化选派机制更加健全,科技特派员人才队伍不断壮 ,省市县累计派遣科技特派员40000人次以上,打造一支"永 远不走“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先进技术转移转化成果不断涌现。以科技特派员为桥 梁的科技需求发现机制和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持续完善。累计实施 省级科技特派员项目1000项以上,引进转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10000项次以上,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向基层一线集聚,更好弓I 科研人员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科技赋能富民产业成效更加凸显。科技特派员深度服 务地方产业振兴的创新生态基本建立,累计创办利益共同体 1000家以上,协助山区海岛县打造百亿级主导产业3 5个以上, 产业发展质效明显提升,有力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传播先进技术培育富民产业,打造全域共富新格局

3. 着力解决现实科技难题。围绕“三“高质量发展中的关 键环节和现实科技难题,加强科研攻关和试验示范,努力在良种 培育、土壤改良、农机装备等领域取得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列首位为牵头单位,下 同)围绕山区海岛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支持科技特派团开展关 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企业研发生产的技术难题。(省科技厅、 省经信厅)

4. 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科技特派员作为农业新品种 选育重大专项、"双尖双领”等重大项目成果推广的生力军,加 快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转化应用,推动科技成果更 好惠及民生。(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引导科技 特派员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优势,深度参与农业科技园 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小院等平台载体建设,开展科研实 践、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活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省 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协)

5. 全面打造富民产业。聚焦乡村产业兴旺,引导科技特派员 "大农业观,为引领,围绕农业全产业链价值提升开展协同创 新,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经典农业产业集群和新兴农业产业。

(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局)聚焦山区海岛县“一县 一主业",支持科技特派团围绕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 产业开展结对帮扶,推动当地产业和优势产业紧密衔接、有机融 合,加快打造具有山区海岛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省经信厅、 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围绕农民群众对美好生 活的向往,结合"千万工程"等战略部署,支持科技特派员大力 发展农文旅相结合的特色产业,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旅 游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6. 全面拓展服务区域。加大山区海岛县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 力度,实现省级个人、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加快打造 一批科技特派员推动县域创新发展的典型标杆,形成一套可复制、 可推广的科技帮扶模式和经验。(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人 力社保厅)围绕全域共富目标,加大对经济发达县(市、区)省 级团队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选派力度,引导和支持经济发 达县(市、区)结合实际需求自主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省科 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树立“大共富观”,支持我省 科技特派员积极承担对口支援青海、新疆及东西部协作等科研项 目,带动帮扶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

、聚焦问题导向加强精准对接,构建多元选派新机制

7. 常态化搭建需求库。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 需求采集机制。各县(市、区)面向基层农户、种养大户、专业

合作社、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经济实体,常态化采集、受理并主动 发现地方科技帮扶需求,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面向社 会发布产学研合作需求,形成反映地方诉求的动态科技特派员 “需求”。(各县〔市、区〕、省科技厅)

8. 高质量建设供给库。拓展来源渠道,推动科技特派员派出 单位从面向全省涉农科研机构为主向全省所有高校、科硏院所、 省实验室、国有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单位拓展。鼓励和引导省 内外有情怀、有经验、有能力的科技人员申请成为科技特派员。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进一步扩大工业、服务业等 领域科技特派员比例,形成跨专业、多学科的科技特派员人才体 系。(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工作 指导员、驻村第一书记等纳入科技特派员选任范围,推动县级党 委和政府结合派驻村实际,科学搭配、优化组合科技特派员、农 村工作指导员、驻村第一书记三支队伍人员,形成工作合力。健 全科技特派员分级分类登记制度,吸纳更多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

“供给库”。(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扌近)

9. 精准化推动双向选择。依托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加 快科技特派员"需求库“和"供给库“精准对接。精准匹配科技 特派员专业专长和地方科技需求,形成基层自主选择科技特派员、 科技特派员自主选择服务点的“双向选择"模式,将最优秀的科 技特派员选派到基层一线。(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10. 多元化创新选派模式。完善"政府搭台、主体唱戏"的 科技特派员"政府派"模式,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下沉、科 技下乡、服务"三农"。(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农 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探索以社会组织和团体为主体、自主开展 社会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社会派”模式,鼓励行业协会、学 会、国有企业等积极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省科协、省国资委、 省科技厅)建立企业自主发榜、科研人员自愿揭榜的科技特派员

"市场派"模式,支持科技服务型企业、高校、科硏院所面向企 业技术需求开展产学硏合作。(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 育厅、省科技厅)

四、拓宽来源渠道推动人才下沉,完善组团服务新模式

11. 提升个人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辐射力。立足解决农民生 产经营中的现实科技难题,派遣以服务乡镇(村)科技需求为宗 旨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个人科技特派员专业特长和桥梁 纽带作用,在"点对点”服务派驻乡镇(村)的基础上,开展跨 乡镇、跨领域抱团式科技服务,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重心进一步 聚焦乡村振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 局)

12. 深化团队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月艮务产业驱动力。 根据全产业链配置要求,派遣以^务产业兴旺为目标的团队科技 特派员。围绕县域农业特色主导产业,组建多学科、跨单位的科 技特派员服务团队,帮助地方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省科技 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林业局)聚焦山区海岛县主导 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一县一业_团“的建设思路,推动更多 山区海岛县开展科技特派团工作,协助地方研究制定主导产业发 展规划、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创新平台能级、推进产业 链做大做强,不断满足主导产业对科技和人才的需求。(省科技 厅、省经信厅)

13. 增强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区域发展支撑力。着眼于县域 经济高质量发展,派遣以支撑县域创新为导向的法人科技特派员。 引导法人科技特派员与各县(市、区)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的紧密型科技服务合作关系。每家事业法人科技特派员可与多个 县(市、区)开展战略合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引导大 型企业单位申请成为法人科技特派员,探索以技术辐射为先导的 产业化经营机制,带动企业周边县域经济发展。(省科技厅、省 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各县〔市、区〕)

14. 完善系统化科技特派员服耕系。推动1名个人科技特 派员服务1个乡镇(村),进村入户开展精准服务。鼓励1个团 队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服务1个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产前、 产中、产后全链条科技服务,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1家法 人科技特派员服务1个县域经济发展,与县(市、区)开展全面 战略合作,支撑引领县域创新发展。打造"1+1""1 +1""1+1"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省科技厅、省农 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委组织部、省林业局、省教育厅、各县

〔市、区〕)

五、强化政策激励完善组织保障,营造扎根基层新生态

15.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构建完善省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省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实体化运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重大事项。制定五年发展 规划,明确年度计划、任务清单和实施方案,指导市、县〔市、 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各地要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 兴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加强政策统筹、机 制统筹、资源统筹、力量统筹,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格 局。(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各市、县〔市、区〕)

1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省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 适当提高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标准。(省财政厅、省 科技厅)支持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 资金,形成省市县联动投入机制,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地方主导 产业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各市、县[市、区〕、省科 技厅)引导银行、创投公司、风投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积 极对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信贷需求,提供“人才”'淅科贷”、

科技成果转化保险等金融产品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科 技厅)

17. 构建长期扎根基层的利益协同机制。探索建立科技特派 员利益共同体备案制度。(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支持科技特派 员携技术、项目、成果、资金到派驻地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实 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等形式, 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科技特 派员按约定从利益共同体取得的兼职报酬,原则上归个人所有, 不受所在单位绩效总额限制。通过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利益协同机制,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科技特派员队伍。(省 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18. 增强科技特派员获得感。支持各地开展优秀科技特派员 及先进集体评优表彰活动。(各市、县[市、区〕)引导高校、科 研院所等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在职称评聘、评奖评优、项目申报 时,向担任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倾斜。(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省科技厅)将科技特派员优秀成果纳入重大科技成果遴选范围, 在国家及省级科技奖项提名时予以优先推荐。(省科技厅、省教 育厅)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特派员挂职科技副乡(镇)长、 副县长,深度参与地方治理过程。(省科技厅、各市、县〔市、 区〕)建立科技特派员学院,加强科技特派员专业化培训,全面 提升科技特派员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省委党校、省科技厅)

19. 完善考核评价。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信息统计采集制度。 加强对派出单位、派驻地科技特派员工作力度、综合绩效的整体 考核,将市、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市、县(市、区) 综合考核内容。探索科技特派员业绩积分量化考核和星级评价机 制,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企业增 效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构建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人员动态调 整机制,相关结果作为表彰评优的重要参考。(省科技厅、省委 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典厅、省统计局)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等作用,及时总结和 宣传科技特派员基层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用好浙江 创新馆,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巡讲活动,多途径讲好新时代科技 特派员故事,引导和激励更多人员和团体踊跃参与科技特派员创 新创业过程,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省委 宣传部、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