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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和 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 力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杭市管〔2020〕3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 2023年度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一)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

在本市商事登记并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

核算体系的企业。

(二)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

已认定或复核通过的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

二、 申报条件

(一)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

2.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专利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利 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有效的专利申请、管理、 保护、运用以及专利信息利用机制,专利工作贯穿于企业的技术开

发、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3.企业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用于专利申请、维护、诉 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和人才培养等知识产权创造、管

理、保护和运用方面。

4.企业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上年度销售额不低于

2000万元。

5.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 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被控侵权的企业,处于诉讼期间的,暂不

受理。

6.企业专利创造能力较强。历年累计有效专利折算分值达到 20分以上(含20分),近三年累计申请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15 分以上(含15分)。具体分值计算方法详见《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

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7.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制定知识产权年度培训计

划并实施,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二)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已经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并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认证。

2.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专利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利

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有效的专利申请、管理、


保护、运用以及专利信息利用机制,专利工作贯穿于企业的技术开

发、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3.企业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用于专利申请、维护、诉 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和人才培养等知识产权创造、管

理、保护和运用方面。

4.企业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上年度销售额不低于 5000万元;或专利产品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年度企业总销

售额80%以上。

5.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 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被控侵权的企业,处于诉讼期间的,暂不

受理。

6.企业专利创造能力较强。历年累计有效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 30分以上(含30分),近三年累计申请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23 分以上(含23分)。分值计算办法同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详见

《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7.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制定知识产权年度培训计

划并实施,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三、 其他条件

1.企业不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2020年至今)或已整改

到位。

2.企业无违法违规、严重失信、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及

无重大责任事故。

3.对于申报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的,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2022年度绩效评价


结果的通报》(浙市监知运〔2023〕11号)文件,2022年度企业知 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绩效评价不合格及放弃评价的企业不予申报

推荐。

四、 企业申报

(一)申报材料

1. 2023年度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或

2023年度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2);

2.有效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各专利最近一次交纳年费 的发票复印件;专利奖获奖证书复印件;杭州高价值知识产权创新 创意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管理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

(或)专利代理人资格复印件等;

3.近三年(2020、2021、2022年)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

件;

4.关于申报条件的第3、4点,申报专利示范企业的需提供有 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申报专利试点企业的需 提供企业内部出具的专项经济报告(由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手

写签字确认)或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专利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7.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报杭州市专

利示范企业必须提供)。

8.无违法违规证明,企业登录信用中国(浙江杭州)平台(网 址: http://credit.hangzhou.gov.cn/), 按照平台流程出具无违

法违规证明报告(时间范围选择五年,核查领域全部勾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方式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整齐装订后报送所在区县(市)市 场监管局。请各企业如实填写,按期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市、区 (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实际需要,抽取部分企业提供的材料尤 其是贯标认证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与原件

进行核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 工作要求

1.报送要求。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按要求完成企业申报材 料审核,同时在企业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将审核完成的 申报材料与申报企业汇总清单统一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地址:凤

起东路109号1907室,联系人:金一凡,联系电话:89582672)。

2.截止时间。企业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9月28日,各区县

(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10月8日。

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相关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

电话如下: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伟89501638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田宇弘89506081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岚89510961

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丽清89838801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立霞83899150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姝逸88729079

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伊玲89530850

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炜炜82981226

 


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洁63326836

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曾伟89541843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谢永军64220203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成取89606606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姜璀89601765

市市场监管局西湖景区分局 周剑锋87153320

 

 

附件:1.2023年度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表

2.2023年度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