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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上城区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国际化现代城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上政办函〔2021〕31号)及《杭州市上城区科学技术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上城区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开展上城区2023年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
       (一)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补助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

二、补助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补助

1)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上城区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其他有正式发文的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荣誉、奖项,省级财政有资助资金奖补的,区级财政单个奖项、项目配套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已经取得相关认定文件资料且在上城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上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

3)申报流程

①申请人向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②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③上城区财政局审核后拨款;④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兑付资助款。

4)申报材料

①《申请表》;②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相关认定文件资料;④收据。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

1)补助标准

对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按以专利质押获得的实际贷款额给予不超过贷款发放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所质押专利的授权地址须在上城区辖区内)。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额:单个专利质押合同中含发明专利的最高补助30万元,单个专利质押合同中不含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的最高补助10万元,单个专利质押合同中仅含外观专利的最高补助5万元,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

对当年有新申请专利质押贷款的另又新申请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对商标质押贷款部分按以商标质押获得的实际贷款额给予不超过贷款发放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万元,且与专利质押贷款补助合计年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补助总额以财政年度预算为限,应补助总金额超出预算的,所有企业补助金额按同比例下调。

2)申报条件

企业在上城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上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2022年1月1日起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起始日不晚于借款合同起始日,质押合同到期日不晚于借款合同到期日),获得的质押贷款在2023年10月10日之前已按期还本付息,借款合同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合同终止;②该笔贷款不包含有不动产抵押担保;③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完毕;④出质的自有专利权、商标权权属清晰(需为第一权利人)、合法有效。

3)申报流程

①申请人向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②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初审;③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④上城区财政局审核后拨款;⑤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兑付资助款。

4)申报材料

①《申请表》;②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出质的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④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⑤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附质押清单)、借款合同、贷款凭证、还款凭证、付息凭证。

三、其他申报事项说明
       1、征集时限:本通知公布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前报送至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施佳,茅伟军  联系电话:89501634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