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和知识产权 — — 君子敦仁,颐养天和!

咨询热线:0571-87005245\0574-89078468

联系方式
杭州敦和专利代理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3楼314室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江大学科技园11楼1118-1120

电话:杭州:0571-87005245   宁波:0574-89078468 

传真:杭州:0571-87005246   宁波:0574-89078498

手机:18042542090

邮箱:jiangyj@dunheip.com

新闻中心首页 >新闻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药品药械经营贡献奖励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药品药械经营贡献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经信(经发)局,温州海经区经信生态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药品药械经营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时依法登记在册、依法纳税的市区企业或合伙企业。

(一)收购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国内首仿药等药品注册证书,成功收购后在我市产业化且年度销售额100万元以上。

(二)受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的我市非关联企业,生产且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

二、奖励标准

(一)对成功收购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国内首仿药等药品注册证书后在我市产业化且年度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该产品开始生产3年内按年度销售额的5%予以奖励,同一品种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二)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我市非关联企业生产且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自产品开始生产3年内按照年度销售额的5%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奖励,同一品种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收购类需提供:1.企业收购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国内首仿药等药品注册证书证明材料、收购协议;2.年度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销售收入合同及发票。

(二)委托生产类需提供: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证明材料。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销售证明材料。3.非关联企业证明材料。4.年度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销售收入合同及发票。

四、工作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1130日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药品药械经营贡献奖励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属地经信(经发)部门会同市监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任务。

(三)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四)审核通过后,属地经信(经发)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五、咨询电话

市经信局    0577-88967292

鹿城区经信局0577-88030368

龙湾区经信局 0577-86968755

瓯海区经信局 0577-88532937

洞头区经信局0577-56723672

温州海经区经信生态局0577-88078284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