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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湾新区、高新区经信部门:
根据《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甬党办〔2022〕82号)文件精神,发挥我市制造业产业优势,发展儿童相关特色产业,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儿童友好产业生态链,助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儿童友好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宁波市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生产文具、婴童用品、玩具等儿童相关产品
2.确保所提供产品的功能性和安全性
(1)按照严格的标准生产儿童相关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近5年不得出现产品安全事故;
(2)加大研发投入,研发生产功能性更强的儿童相关产品,积极研发适合特殊儿童需求的产品;
(3)产品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4)对儿童相关产品实行全面跟踪服务,服务质量获得相关认可;
(5)在相关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宣传中设置有针对产品材料、儿童注意事项的说明及处理方式,不会对儿童精神、心理或身体造成伤害。
3.创造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
(1)企业选址应依据国家及本地区现行的卫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建设,避免对儿童生活、学习、娱乐等成长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儿童和员工的安全;
(3)注重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推广节能减排措施。
4.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1)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假期政策,帮助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
(2)为员工提供子女看护托管服务、员工和子女健康帮助服务等,并设置儿童活动场所;
(3)对孕产期女职工提供孕期关爱保护措施,设置干净整洁的母婴室等。
5.关注支持儿童权益
(1)将儿童权利纳入企业承诺/政策或行为导则,尊重儿童意见,为儿童争取权益;
(2)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关爱,如设置员工子女助学金、子女商业险等。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社会问题,为改善儿童的生活和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4)开展员工儿童权利相关知识培训及违规行为处罚制度。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儿童友好示范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度宁波市儿童友好示范企业申报表;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儿童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4.企业有关工作制度;
5.国家或省、市级有关部门授予儿童友好有关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6.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自愿向所在地经信部门进行申报,经所在地经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经信局;
2.市经信局联合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3.公布评选结果。
五、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附带电子版,于11月20日(周一)前上报至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9186461。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