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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积分 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局室、经开国控集团,各兵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开发区创新型企业挖掘和培育工作,建立基于定 量评价、非传统财税政策、精准支持企业创新的新型政策工具, 加快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精准施策能力和工作体制机制,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积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2月22日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积分管理办法

 

 

  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速冲刺国家级开发区第一方阵,创新提质、对 标一流、赶超跨越,主动挖掘、培育、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成 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广、引领产业技术变革的“硬科技”创新型 企业;破解企业服务痛难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形成适应高质 量发展要求的精准施策能力,以新治理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

金链的深度融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实施对象与应用场景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对象为开发区内登记注册,有研发投入 的科技型企业(以所得税加计扣除为依据),包括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准

独角兽)企业以及建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等。

 

第三条创新积分主要应用于以下方面。

(一)优质企业培育库建设场景应用

通过将各类企业、人才计划、创新平台等认定指标与创新积 分指标进行精准匹配,遴选符合条件的各类重点培育企业,不断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等各类企业培

育库建设。


 

(二)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应用

推动企业创新积分与银行风控评估体系对接,支持金融机构 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创新积分贷”等信贷产品、定制化融资产 品和各类增值服务。加强与风险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合作,

推进投贷联动,切实降低优质创新企业融资难度。

 

(三)政策精准扶持场景应用

根据企业创新积分和排名情况,完善企业创新积分相关奖励  支持制度,对创新积分排名在开发区靠前或进步的企业给予奖励; 探索实施“创新券”政策倾斜、人才优惠、教育医疗保障、要素  成本减免等奖励;对总积分较高或技术创新单项积分较高的企业,

予以优先推荐科技项目评选、创新平台推荐等扶持。

(四)企业个性化服务场景应用

积极运用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为不同阶段和不同发展情 况的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企业指标预警机制,对企业短板 指标、积分下降过快的指标进行预警和跟踪,积极主动上门服务, 了解企业发展难题和困境,协助企业开展资金、技术、人才、市

场、平台等资源对接,加快补齐发展短板。

 

第三章积分规则

第四条结合开发区企业实际,重点突出对研发创新能力方 面的评估,形成创新积分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技术创

新、成长经营、辅助指标三大一级指标及23个二级指标。针对


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按照年度营收大小, 一类(小于1000万)、 二类(1000万-1亿元)、三类(1亿元以上)三个组别,分类设 置指标及权重。 一类企业总分200分,技术创新指标和成长经营 指标基础总分125分,辅助指标75分。二类企业和三类企业总 220分,技术创新指标和成长经营指标基础总分160分,辅助 指标60分。辅助指标包括正向指标即争先创优指标和逆向指标 即限制指标,其中正向指标为加分项,逆向指标为减分项和一票 否决事项,具体指标和积分规则在当年经开发区主任办公会议讨

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发生以下情形的企业当年积分为0:

(一)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重大责

任事故;

(二)因偷税被立案查处;

(三)列入失信黑名单;

(四)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情况。

 

第四章操作规则

第六条创新创业局于每年6月前对上一年的企业基础数据 开展分析、计算和转化,根据企业创新积分计算模型,生成每家

企业的创新积分评价结果。

第七条企业可在“企安心”系统平台、微信小程序和“浙


 

里办APP设置登录入口,获取本企业创新积分的总分、细分指 标分值情况、企业创新画像等信息,同时获取发展建议、政策推

送、金融对接等创新积分应用功能。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创新积分计分规则

 

创新积分指标体系(一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最高分

评分标准

 

 

 

 

 

 

 

 

 

 

 

 

 

技术创新指标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15

1.50%(含)以上,15分;

2.30%(含)-50%,12分;

3.15%(含)-30%,9分;

4.8%(含)-15%,6分;

5 . 0(含) - 8%,3分

 

研发费用增速(%)

 

 

15

1.100%(含)以上,15分

2.50%(含)- 100%,12分

3 .20%(含)- 50%,9分

4 . 10%(含)-20%,6分

5.10%以下,3分

 

研发人员占职工总

数的比重(%)

 

 

5

1.60%(含)以上,5分

2 .45%(含)-60%,4分

3 .35%(含)-45%,3分

4 .25%(含)-35%,2分

5.15%(含)-25%,1分。

当年新增发明专利 数量(件

15

按件计算,每件1分,最高15分。

当年PCT专利申请

(件)

15

按件计算,每件5分,最高15分

企业与高校、院所

之间的技术合同成

交额(万元)

 

10

1.100万元(含)以上,10分

2.50万元(含)-100万元,7分

3.20万元(含)-50万元,4分;

4.0-20万,1分。

企业与三大科研平

合研发合同费用

(万元)

 

5

1.100万元(含)以上,5分;

2.50万元(含)-100万元,3分

3.20万元(含)-50万元,2分

4.0-20万元,1分。

 

 

 

 

 

 

 

 

成长经营指标

 

 

营业收入(万元)

 

 

5

1.600万元(含)以上,5分

2.400(含)-600万元,4分

3.200(含)-400万元,3分

4.100(含)-200万元,2分

5.0(含)-100万元,1分。

 

营业收入增长率

(%)

 

10

1.50%(含)以上,10分

2.25%(含)-50%,8分;

3 . 10%(含)-25%,6分

4.10%以下得4分。

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

 

5

1.50%(含)以上,5分

2.15%(含)-50%,3分;

3.0%-15%,1分。

 

 

纳税情况(万元)

 

 

5

1.400万元(含)以上,5分

2.300万元(含)-400万元,4分

3.200万元(含)-300万元,3分

4.100万元(含)-200万元,2分

5.0-100万元,1分

 


 


 

年末职工总数(人)

 

 

5

1.企业年末职工人数达到35人(含)以上,5分;  2.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25人(含)-35人的,4分; 3.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15人(含)-25人的,3分

4.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5人(含)-15人的,2分; 5.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0人(含)-5人的,1分。

 

利润总额增速(%)

 

 

10

1.35%(含)以上,10分;

2 . 20(含)- 35%,8分

3 . 15%(含)-20%,6分

4 .8%(含)- 15%,4分

5.8%以下的,2分

 

当年吸纳高校应届

毕业生人数(人)

 

 

5

1.30人(含)以上,5分

2.16(含)-30人,4分

3.8(含)-16人,3分

4.4(含)-8人,2分

5.0-4人,1分

 

 

 

 

 

 

 

 

 

 

 

 

 

 

 

 

 

 

辅助指标(正向)

 

 

拥有省级及以上研 发或创新平

台数量(项)

 

 

 

 

10

1.承担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 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每   2  

2.承担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  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 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每个5分

3.建有国家级创新直接10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可累 加,最高得10分。

 

 

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数量(项)

 

 

10

1.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得10分

2.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8分;

3.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5分

4.承担区/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2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可累 加,最高得10分。

 

获科技奖励数量

(项)

 

 

10

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得10分

2.获省级科技奖励的,每项5分

3.获得市级科技奖励的,每项2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可累 加,最高得10分。

 

获得创新创业大赛 奖励

 

 

10

1.获得国家级大赛奖励,加10分;

2.获得省级大赛奖励,加5分;

3.获得市级大赛奖励,加2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可累 加,最高得10分。

是否认定企业(区

独角兽、单项冠军,

专精特新、国高企、

省科小)

 

 

15

1.被认定为区独角兽企业的,加15分;

2被认定为区准独角兽企业的,加12分

3.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加9分

4.被认定为国高新企业的,加6分;

5.被认定为省科小企业的,加3分

可累加,最高分15

 

当年新增企业高层 次人才(目录认定)

 

 

20

1.拥有1名A/B类人才,20分

2.拥有1名C类人才,15分

3.拥有1名D类人才,10分

4.拥有1名E类人才,5分。

注:上述五项可进行累加,最高得20分

企业征信情况

A级以下扣10分

辅助指标(负向)

纳税信用评级

C级以下的当年积分直接清零。


200


总分




 


创新积分指标体系(三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最高分

评分标准

 

 

 

 

 

 

 

 

 

 

 

 

 

 

技术创新指标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10

1.15%(含)以上,10分;

2.10%(含)-15%,8分;

3.5%(含)-10%,6分;

4.3%(含)-5%,4分;

5 .0(含)- 3%,2分

 

 

研发费用增速(%)

 

 

10

1.40%(含)以上,10分

.2.25%(含)-40%,8分;

3.15%(含)-25%,6分;

4.10%(含)-15%,4分;

5.10%以下,2分

 

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

的比重(%)

 

 

5

1.50%(含)以上,5分;

2.35%(含)-50%,4分;

3.25%(含)-35%,3分;

4.15%(含)-25%,2分;

5.10%(含)-15%,1分。

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数

(件)

10

按件计算,每件1分,最高10分。

当年PCT专利申请量

(件) .

10

按件计算,每件5分,最高10分。

企业与高校、院所之

间的技术合同成交额

(万元)

 

10

1.500万元(含)以上,10分;

2.200万元(含)-500元,7分;

3.50万元(含)-200万元,4分;

4.0-50万元,1分。

 

企业与三大科研平台 研发合同费用(万元)

 

5

1.500万元(含)以上,5分

2.200万元(含)-500元,3分;

3.50万元(含)-200万元,2分;

4.0-50万元,1分。

 

 

 

 

 

 

 

 

 

 

 

成长经营指标

 

 

营业收入(万元

 

 

20

1.6000万元(含)以上,20分;

2.4000(含)-6000万元,16分;

3.2000(含)-4000万元,12分;

4.1000(含)-2000万元,8分;

5.0-1000万元,4分。

 

营业收入增长率(%)

 

15

1.30%(含)以上,15分;

2.20%(含)-30%,12分;

3.10%(含)-20%,9分;

4.0-10%,6分。

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

 

10

1.50%(含)以上,10分;

2.15%(含)-50%,6分;

3.0%-15%,2分。

 

 

纳税情况(万元)

 

 

15

1.1000万元(含)以上,15分;

2.600万元(含)-800万元,12分;

3.400万元(含)-600万元,9分;

4.200万元(含)-400万元,6分;

5.200万元以下,3分

 

年末职工总数(人)

 

10

1.企业年末职工人数达到100人(含)以上,10分   2.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70人(含)-100人的,8分   3.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40人(含)-70人的,6分; 4.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40人以下的,2分。

 


 


 

 

利润总额增速(%)

 

 

20

1.35%(含)以上,20分

2.20(含)-35%,16分;

3. 15%(含)-20%,12分

4.8%(含)-15%,8分;

5.8%以下的,4分。

 

当年吸纳高校应届毕

业生人数(人)

 

 

10

1.50人(含)以上,10分

2.35(含)-50人,8分;

3.20(含)-35人,6分

4.10(含)-20人,4分

5.0-10人,2分

 

 

 

 

 

 

 

 

 

 

 

 

 

 

 

 

 

 

 

 

辅助指标(正向)

 

 

 

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

或创新平

台数量(项)

 

 

 

 

10

1.承担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 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

建设,每个2分

2.承担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 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技术创新

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每个5分 3.建有国家级创新直接10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 可累加,最高得10分

 

 

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数

(项)

 

 

10

1.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得10分

2.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8分

3.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5分,

4.承担区/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2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 可累加,最高得10分。

 

 

获科技奖励数量(项)

 

 

10

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得10分

2.获省级科技奖励的,每项5分

3.获得市级科技奖励的,每项2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 可累加,最高得10分。

 

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 

 

 

5

1.获得国家级大赛奖励,加5分;

2.获得省级大赛奖励,加3分

3.获得市级大赛奖励,加1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 可累加,最高得5分

 

是否认定企业(区独

角兽、单项冠军、专

精特新、国高企、省

科小)

 

 

 

10

1.被认定为区独角兽企业的,加10分

2..被认定为单向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的,加8分;

3.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加6分

4.被认定为国高新企业的,加4分;

5.被认定为省科小企业的,加2分

可累加,最高分10

企业挂牌上市情况

5

1.企业主板(含科创、创业板)上市,5分

2.企业境外上市,4分

 

当年新增企业高层次 人才

 

 

10

1.拥有1名A/B类人才,10分

2.拥有1名C类人才,6分

3.拥有1名D类人才,3分

4.拥有1名E类人才,1分

注:上述五项可进行累加,最高得10分

辅助指标(负向)

企业征信情况

A级以下扣10分

纳税信用评级

C级以下的当年积分直接清零

总分


220



 

 

   


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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