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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局室、经开国控集团,各兵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开发区创新型企业挖掘和培育工作,建立基于定 量评价、非传统财税政策、精准支持企业创新的新型政策工具, 加快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精准施策能力和工作体制机制,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积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2月22日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积分管理办法
第 一 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速冲刺国家级开发区第一方阵,创新提质、对 标一流、赶超跨越,主动挖掘、培育、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成 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广、引领产业技术变革的“硬科技”创新型 企业;破解企业服务痛难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形成适应高质 量发展要求的精准施策能力,以新治理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
金链的深度融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实施对象与应用场景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对象为开发区内登记注册,有研发投入 的科技型企业(以所得税加计扣除为依据),包括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准
独角兽)企业以及建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等。
第三条创新积分主要应用于以下方面。
(一)优质企业培育库建设场景应用
通过将各类企业、人才计划、创新平台等认定指标与创新积 分指标进行精准匹配,遴选符合条件的各类重点培育企业,不断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等各类企业培
育库建设。
(二)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应用
推动企业创新积分与银行风控评估体系对接,支持金融机构 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创新积分贷”等信贷产品、定制化融资产 品和各类增值服务。加强与风险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合作,
推进投贷联动,切实降低优质创新企业融资难度。
(三)政策精准扶持场景应用
根据企业创新积分和排名情况,完善企业创新积分相关奖励 支持制度,对创新积分排名在开发区靠前或进步的企业给予奖励; 探索实施“创新券”政策倾斜、人才优惠、教育医疗保障、要素 成本减免等奖励;对总积分较高或技术创新单项积分较高的企业,
予以优先推荐科技项目评选、创新平台推荐等扶持。
(四)企业个性化服务场景应用
积极运用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为不同阶段和不同发展情 况的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企业指标预警机制,对企业短板 指标、积分下降过快的指标进行预警和跟踪,积极主动上门服务, 了解企业发展难题和困境,协助企业开展资金、技术、人才、市
场、平台等资源对接,加快补齐发展短板。
第三章积分规则
第四条结合开发区企业实际,重点突出对研发创新能力方 面的评估,形成创新积分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技术创
新、成长经营、辅助指标三大一级指标及23个二级指标。针对
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按照年度营收大小, 一类(小于1000万)、 二类(1000万-1亿元)、三类(1亿元以上)三个组别,分类设 置指标及权重。 一类企业总分200分,技术创新指标和成长经营 指标基础总分125分,辅助指标75分。二类企业和三类企业总 分220分,技术创新指标和成长经营指标基础总分160分,辅助 指标60分。辅助指标包括正向指标即争先创优指标和逆向指标 即限制指标,其中正向指标为加分项,逆向指标为减分项和一票 否决事项,具体指标和积分规则在当年经开发区主任办公会议讨
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发生以下情形的企业当年积分为0:
(一)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重大责
任事故;
(二)因偷税被立案查处;
(三)列入失信黑名单;
(四)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情况。
第四章操作规则
第六条创新创业局于每年6月前对上一年的企业基础数据 开展分析、计算和转化,根据企业创新积分计算模型,生成每家
企业的创新积分评价结果。
第七条企业可在“企安心”系统平台、微信小程序和“浙
里办”APP设置登录入口,获取本企业创新积分的总分、细分指 标分值情况、企业创新画像等信息,同时获取发展建议、政策推
送、金融对接等创新积分应用功能。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创新积分计分规则
创新积分指标体系(一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最高分 | 评分标准 |
技术创新指标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
15 | 1.50%(含)以上,15分; 2.30%(含)-50%,12分; 3.15%(含)-30%,9分; 4.8%(含)-15%,6分; 5 . 0(含) - 8%,3分 |
研发费用增速(%) |
15 | 1.100%(含)以上,15分 2.50%(含)- 100%,12分 3 .20%(含)- 50%,9分 4 . 10%(含)-20%,6分 5.10%以下,3分 | |
研发人员占职工总 数的比重(%) |
5 | 1.60%(含)以上,5分 2 .45%(含)-60%,4分 3 .35%(含)-45%,3分 4 .25%(含)-35%,2分 5.15%(含)-25%,1分。 | |
当年新增发明专利 数量(件 | 15 | 按件计算,每件1分,最高15分。 | |
当年PCT专利申请 量(件) | 15 | 按件计算,每件5分,最高15分 | |
企业与高校、院所 之间的技术合同成 交额(万元) |
10 | 1.100万元(含)以上,10分 2.50万元(含)-100万元,7分 3.20万元(含)-50万元,4分; 4.0-20万,1分。 | |
企业与三大科研平 合研发合同费用 (万元) |
5 | 1.100万元(含)以上,5分; 2.50万元(含)-100万元,3分 3.20万元(含)-50万元,2分 4.0-20万元,1分。 | |
成长经营指标 |
营业收入(万元) |
5 | 1.600万元(含)以上,5分 2.400(含)-600万元,4分 3.200(含)-400万元,3分 4.100(含)-200万元,2分 5.0(含)-100万元,1分。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10 | 1.50%(含)以上,10分 2.25%(含)-50%,8分; 3 . 10%(含)-25%,6分 4.10%以下得4分。 | |
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 |
5 | 1.50%(含)以上,5分 2.15%(含)-50%,3分; 3.0%-15%,1分。 | |
纳税情况(万元) |
5 | 1.400万元(含)以上,5分 2.300万元(含)-400万元,4分 3.200万元(含)-300万元,3分 4.100万元(含)-200万元,2分 5.0-100万元,1分 |
年末职工总数(人) |
5 | 1.企业年末职工人数达到35人(含)以上,5分; 2.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25人(含)-35人的,4分; 3.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15人(含)-25人的,3分 4.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5人(含)-15人的,2分; 5.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0人(含)-5人的,1分。 | |
利润总额增速(%) |
10 | 1.35%(含)以上,10分; 2 . 20(含)- 35%,8分 3 . 15%(含)-20%,6分 4 .8%(含)- 15%,4分 5.8%以下的,2分 | |
当年吸纳高校应届 毕业生人数(人) |
5 | 1.30人(含)以上,5分 2.16(含)-30人,4分 3.8(含)-16人,3分 4.4(含)-8人,2分 5.0-4人,1分 | |
辅助指标(正向) |
拥有省级及以上研 发或创新平 台数量(项) |
10 | 1.承担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 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每 个 2 分 ; 2.承担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 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 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每个5分 3.建有国家级创新直接10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可累 加,最高得10分。 |
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数量(项) |
10 | 1.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得10分 2.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8分; 3.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5分 4.承担区/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2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可累 加,最高得10分。 | |
获科技奖励数量 (项) |
10 | 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得10分 2.获省级科技奖励的,每项5分 3.获得市级科技奖励的,每项2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可累 加,最高得10分。 | |
获得创新创业大赛 奖励 |
10 | 1.获得国家级大赛奖励,加10分; 2.获得省级大赛奖励,加5分; 3.获得市级大赛奖励,加2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可累 加,最高得10分。 | |
是否认定企业(区 独角兽、单项冠军, 专精特新、国高企、 省科小) |
15 | 1.被认定为区独角兽企业的,加15分; 2被认定为区准独角兽企业的,加12分 3.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加9分 4.被认定为国高新企业的,加6分; 5.被认定为省科小企业的,加3分 可累加,最高分15 | |
当年新增企业高层 次人才(目录认定) |
20 | 1.拥有1名A/B类人才,20分 2.拥有1名C类人才,15分 3.拥有1名D类人才,10分 4.拥有1名E类人才,5分。 注:上述五项可进行累加,最高得20分 | |
企业征信情况 | 一 | A级以下扣10分 | |
辅助指标(负向) | 纳税信用评级 | 一 | C级以下的当年积分直接清零。 |
200 | |||
总分 |
创新积分指标体系(三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最高分 | 评分标准 |
技术创新指标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
10 | 1.15%(含)以上,10分; 2.10%(含)-15%,8分; 3.5%(含)-10%,6分; 4.3%(含)-5%,4分; 5 .0(含)- 3%,2分 |
研发费用增速(%) |
10 | 1.40%(含)以上,10分 .2.25%(含)-40%,8分; 3.15%(含)-25%,6分; 4.10%(含)-15%,4分; 5.10%以下,2分 | |
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 的比重(%) |
5 | 1.50%(含)以上,5分; 2.35%(含)-50%,4分; 3.25%(含)-35%,3分; 4.15%(含)-25%,2分; 5.10%(含)-15%,1分。 | |
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数 量(件) | 10 | 按件计算,每件1分,最高10分。 | |
当年PCT专利申请量 (件) . | 10 | 按件计算,每件5分,最高10分。 | |
企业与高校、院所之 间的技术合同成交额 (万元) |
10 | 1.500万元(含)以上,10分; 2.200万元(含)-500元,7分; 3.50万元(含)-200万元,4分; 4.0-50万元,1分。 | |
企业与三大科研平台 研发合同费用(万元) |
5 | 1.500万元(含)以上,5分 2.200万元(含)-500元,3分; 3.50万元(含)-200万元,2分; 4.0-50万元,1分。 | |
成长经营指标 |
营业收入(万元 |
20 | 1.6000万元(含)以上,20分; 2.4000(含)-6000万元,16分; 3.2000(含)-4000万元,12分; 4.1000(含)-2000万元,8分; 5.0-1000万元,4分。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15 | 1.30%(含)以上,15分; 2.20%(含)-30%,12分; 3.10%(含)-20%,9分; 4.0-10%,6分。 | |
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 |
10 | 1.50%(含)以上,10分; 2.15%(含)-50%,6分; 3.0%-15%,2分。 | |
纳税情况(万元) |
15 | 1.1000万元(含)以上,15分; 2.600万元(含)-800万元,12分; 3.400万元(含)-600万元,9分; 4.200万元(含)-400万元,6分; 5.200万元以下,3分 | |
年末职工总数(人) |
10 | 1.企业年末职工人数达到100人(含)以上,10分 2.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70人(含)-100人的,8分 3.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40人(含)-70人的,6分; 4.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在40人以下的,2分。 |
利润总额增速(%) |
20 | 1.35%(含)以上,20分 2.20(含)-35%,16分; 3. 15%(含)-20%,12分 4.8%(含)-15%,8分; 5.8%以下的,4分。 | |
当年吸纳高校应届毕 业生人数(人) |
10 | 1.50人(含)以上,10分 2.35(含)-50人,8分; 3.20(含)-35人,6分 4.10(含)-20人,4分 5.0-10人,2分 | |
辅助指标(正向) |
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 或创新平 台数量(项) |
10 | 1.承担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 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 建设,每个2分 2.承担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 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技术创新 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每个5分 3.建有国家级创新直接10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 可累加,最高得10分 |
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数 量(项) |
10 | 1.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得10分 2.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8分 3.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5分, 4.承担区/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加2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 可累加,最高得10分。 | |
获科技奖励数量(项) |
10 | 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得10分 2.获省级科技奖励的,每项5分 3.获得市级科技奖励的,每项2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 可累加,最高得10分。 | |
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 励 |
5 | 1.获得国家级大赛奖励,加5分; 2.获得省级大赛奖励,加3分 3.获得市级大赛奖励,加1分。 备注:按照累计得分计算,满足一项得相应分数 可累加,最高得5分 | |
是否认定企业(区独 角兽、单项冠军、专 精特新、国高企、省 科小) |
10 | 1.被认定为区独角兽企业的,加10分 2..被认定为单向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的,加8分; 3.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加6分 4.被认定为国高新企业的,加4分; 5.被认定为省科小企业的,加2分 可累加,最高分10 | |
企业挂牌上市情况 | 5 | 1.企业主板(含科创、创业板)上市,5分 2.企业境外上市,4分 | |
当年新增企业高层次 人才 |
10 | 1.拥有1名A/B类人才,10分 2.拥有1名C类人才,6分 3.拥有1名D类人才,3分 4.拥有1名E类人才,1分 注:上述五项可进行累加,最高得10分 | |
辅助指标(负向) | 企业征信情况 | 一 | A级以下扣10分 |
纳税信用评级 | 一 | C级以下的当年积分直接清零 | |
总分 | 220 |
抄 | 送 : | 委 领 导 。 | |
萧 | 山经 | 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 2 0 2 4 年 2 月 2 2 日 印 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