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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平台:
为落实好服务业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奉服务〔2023〕4号)、《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奉服务〔2023〕10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范围内的楼宇运营主体。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亿元以上楼宇运营奖补:
1.楼宇(平台)经济奖补申请表(附件1);
2.入驻企业汇总表(附件2);
3.楼宇平台内各注册企业申报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年度缴纳相关税收的纳税证明及汇总表;
4.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楼宇平台产权证;
5.委托运营合同(含授权证明)或自主运营证明(团队人数、策划方案等)。
(二)专业楼宇运营奖补:
1.楼宇(平台)经济奖补申请表(附件1);
2.入驻企业汇总表(附件2);
3.楼宇平台内各注册企业申报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年度缴纳相关税收的纳税证明及汇总表;
4.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楼宇平台产权证;
5.委托运营合同(含授权证明)或自主运营证明(团队人数、策划方案等)。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5日前。
四、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指南,登录宁波市奉化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经属地镇(街道)、平台通过初审后,提交至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定的拟奖补名单,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线拨付奖补资金。
五、其他
各镇街道、平台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做好宣传落实,并对申报企业做好汇总和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企业在2023年度并未享受“一事一议”奖励,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楼宇(平台)经济资金奖补申请表》(附件1)《楼宇(平台)入驻企业汇总表》(附件2)反馈至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盖章件可扫描成电子档后通过浙政钉发送)。
联系人:康东辉、余慧,联系电话:89286450
宁波市奉化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楼宇(平台)经济资金奖补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楼宇(平台)名称 | 楼宇地址 | |||||||
业主方名称 | 运营方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建筑总面积 | 商务办公面积 | |||||||
亿元以上 楼宇运营奖 | 入驻企业数 | 入驻企业申报年综合贡献 | ||||||
专业楼宇 运营奖 | 入驻企业数 | 入驻企业面积 | 入住率 | |||||
主导产业数 | 主导产业类型 | |||||||
主导产业 办公总面积 | 入驻企业申报年综合贡献 | |||||||
申请奖补金额 | ||||||||
镇(街)、平台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核定申报年 综合贡献 | 核定奖补金额 | |||||||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核定部分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
附件2
楼宇(平台)入驻企业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商务办公面积(单位:平方米) | 产业类型 | 税务部门核定的年度综合贡献(单位:万元) | 社保缴纳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