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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局的工作安排,结合鄞州实际,现将开展宁波市鄞州区2024年度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是指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8日发布的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273-2020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详见附件1)开展相关工作,并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培育的企事业单位。重点培育对象为:
(一)辖区内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重点集聚产业中,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强,保护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企业。
(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
(三)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在宁波市鄞州区辖区内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以及属于宁波市鄞州区管辖的相关单位;
(二)拥有商业秘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商业秘密定义的要求,即不为公众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三)自有或者共有商业秘密,共有的要求占比50%以上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未被评定为省级、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表一份(详见附件2),申报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二)对照上述基本条件,提供一套完整的本单位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相关的书面、电子版详细佐证材料(包含文字、照片等)。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3)
四、申报和验收时间
(一)2024年3月22日之前,提交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表(初稿)WORD电子版。
(二)2024年3月29日之前,提交本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相关的详细佐证材料(包含文字、照片等)(初稿)电子版,承诺书(照片)。
(三)验收之前,提交上述材料的书式和电子版定稿。
(四)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方式
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电子、书式申报材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再组织验收工作。
鄞州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总如下:
单位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河所 | 贤良巷26号305室 | 黄鼎凯 | 18857401053 |
明楼所 | 惊驾路259号202室 | 邱 月 | 18805843060 |
宁东所 | 白鹤新村501号202室 | 纪晓宇 | 18857403037 |
新城所 | 福明路511号2号楼3408室 | 傅 敏 | 18867867201 |
直属所 | 堇山中路1518号 | 丁仁伟 | 18868650735 |
首南所 | 前河南路198号往西60米首南市场监管所207室 | 张国献 | 18857401533 |
潘火所 | 鄞县大道下应段培罗成广场东侧英莱达集团11楼 | 寿 谦 | 18857403115 |
咸祥所 | 咸祥镇咸兴路 | 虞 轶 | 18857401056 |
五乡所 | 五乡镇爱民北路16号 | 周洁露 | 18857403540 |
邱隘所 | 邱隘镇善嘉路286弄17号 | 李 勇 | 18857403537 |
横溪所 | 横溪镇金溪路311室 | 张 鹏 | 18857403302 |
姜山所 | 姜山镇北大西路120号 | 李荣成 | 18857402755 |
东钱湖所 | 东钱湖玉泉南路300号B北103室 | 李 挺 | 13175918874 |
附件1: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273-2020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pdf
附件3:承诺书.docx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