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571-87005245\0574-89078468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3楼314室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江大学科技园11楼1118-1120
电话:杭州:0571-87005245 宁波:0574-89078468
传真:杭州:0571-87005246 宁波:0574-89078498
手机:18042542090
各街道、专业园,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24年春节期间宁波高新区支持企业稳经营促生产政策意见》的通知》(甬高新〔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将涉及工信局2024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经营促生产政策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支持企业扩大生产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单位为2023年度产值2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以统计报表名单为准。
(2)申报单位的产值增长情况以经发局(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2.支持标准:对2023年度产值2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2024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万元奖励,对同比增长超过 20%的部分,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3.申报材料:
(1)宁波高新区稳经营促生产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2023年12月、2024年3月的规上工业产值表(B204-1);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支持工业项目连续生产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项目为已按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的新建工业投资项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且已纳入区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2)申报项目2024年1-3月统计入库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
(3)申报项目的投资额以经发局(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2.支持标准:对2024年一季度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3000万元、3000万元(含) 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分别给予每家企业 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国资公司项目除外)。
3.申报材料:
(1)宁波高新区稳经营促生产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3)申报单位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2024年3月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表(206表);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支持企业抢抓生产先机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高新区内的规下样本工业企业,以2023年统计年报名单为准;
(2)申报单位的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经发局(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2.支持标准:对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30-100万元且同比增长30%以上的规下样本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2024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00-300万元且同比增长30%以上的规下样本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以上的规下样本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
(1)宁波高新区稳经营促生产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2024年2月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规下工业营收表(214)。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支持软件企业加快发展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高新区内的规上软件企业,以2023年统计年报名单为准。
(2)申报单位的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经发局(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2.支持标准:对 2024 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20%(含)的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或2024年不含基数的新上规入库的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2024 年1-2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每增长2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对2024年1-2月类增加值同比增速超 20%(含)的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或2024年不含基数的新上规入库的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2024年1-2月类增加值较上年同期每增长1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 20 万元。
3.申报材料:
(1)宁波高新区稳经营促生产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4年2月的财务状况表(F203);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
(二)支持范围
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市场监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按规定纳入统计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平台。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包括申请表(附件)、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的一致性。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通知要求向街道(专业园)提交申报材料,街道(专业园)将审核结果汇总至审核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将审核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区工信局。区重点企业向区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89289235
2.软件园管理服务中心:89289211
3.梅墟街道:88350788
4.新明街道:87908515
5.贵驷街道:86551959
6.聚贤街道:89076561
7.区工信局:89288804 89288613(第四条项目受理联系人)
附件:1.宁波高新区稳经营促生产补助(奖励)申请表 (2).doc
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