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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与条件
本次申报包括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以下简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投入激励等五类。
各申报主体应聚焦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并请认真对照《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建设方案》(浙科发外〔2022〕23号)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报(网址为http://www.zjzwfw.gov.cn)。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帐号进行登录,选择“法人服务”,部门导航中选择“省科技厅”,根据申报的载体类型点击进入相应模块进行填报(样表参见附件1—5)。如无帐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申报。(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到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
2.各区(县、市)科技部门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复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时间
本次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4日,申报单位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线填报和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 王 宁 电话:0574-55883685
技术支持 沈 涛 电话:0571-85151402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 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3.浙江省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申报书
4.浙江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书
5.浙江省企业建设海外研发机构激励政策申报表
6.浙江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投入激励政策申报表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