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和知识产权 — — 君子敦仁,颐养天和!

咨询热线:0571-87005245\0574-89078468

联系方式
杭州敦和专利代理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3楼314室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江大学科技园11楼1118-1120

电话:杭州:0571-87005245   宁波:0574-89078468 

传真:杭州:0571-87005246   宁波:0574-89078498

手机:18042542090

邮箱:jiangyj@dunheip.com

新闻中心首页 >新闻中心 >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办法》(浙农质发〔2020〕22号)和省市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评价工作。评价为A级的农业生产主体,方可参加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评价为C级及以上的农业生产主体方可参评省市县各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参评农业生产主体要成为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宣传先进生产管理经验、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知识的引领者。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和沟通,及时告知生产主体,特别是新申报区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生产主体。

二、认真组织绩效评价。一是按照自愿原则,农业生产主体向所在镇街提交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二是强化前置要求,提出申请的主体必须纳入杭州市数字农安平台,实行动态监管。三是各镇街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核查,开展评分并填写镇街预评意见,评分60分以上的将申请材料和镇街评分表报区农业农村局。四是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料审查及核查,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开展现场评审,结合平时的监管情况,作出初步评定。五是区农业农村局将区级初评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六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 A 级由省农业农村厅公布;其他等级由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有效期 5 年。

三、严格把好评价关口。申报主体应当如实填写《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申请表》并提供完整评价佐证资料,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并退回。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主体资格,根据申报主体评价佐证资料,对照《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评分细则》,公平公正评分。评价结果与生产主体评先评优、政策享受等挂钩,加强评价结果导向。

四、把握工作时间节点。6月中旬前完成镇街预审,7月底前完成区级初评,9月底前将60分以上主体名单及80分以上评审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

开展绩效评价未明事项和材料报送,请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张鲁君,电话:82883302。

附件:申报、评分资料下载二维码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