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和知识产权 — — 君子敦仁,颐养天和!

咨询热线:0571-87005245\0574-89078468

联系方式
杭州敦和专利代理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3楼314室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江大学科技园11楼1118-1120

电话:杭州:0571-87005245   宁波:0574-89078468 

传真:杭州:0571-87005246   宁波:0574-89078498

手机:18042542090

邮箱:jiangyj@dunheip.com

新闻中心首页 >新闻中心 >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各有关企业、有关人员: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23〕1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已开展社会化评价的专业仅限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专业范围包括机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能源工程、材料工程、轻纺工程、石化工程等。企业及事业单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已开展社会化评价的专业须与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联系(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和《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温人社发〔202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时需上传近三年(2021-2023)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出具的学时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

(三)年度考核要求。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四)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经信、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接收材料并审核后,推荐至相应专业的市中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认定。市经信局会同市人社局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组织开展笔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

四、时间安排

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1日,各县(市、区)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12月中旬专业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2月中旬专业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系统导出带水印纸质报送)和其他网上申报材料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审核推荐。

(二)业绩档案要求。申报人用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后,须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同时把个人业绩档案库建设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予以及时登记和更新。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要认真审核业绩档案,确保信息无误。

(三)材料审核要求。申请材料要如实提供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申报人须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六、其他事项

1.职称评审、初定、认定、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

2.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评委会评审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评审推荐费用在线支付。

联系方式:市经信局产业人才科,电话:62520008。联系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57号408室。

附件: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