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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的政策意见》(甬高科〔2021〕42号),我局开始对2023年符合该政策中相关条款条件的企业分批进行奖励和补助,请高新区各有关企业仔细对照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提出补助申请。
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
二、本次申报补助条款及政策依据
此次申报条款:统计上规奖励,对月度新开业纳入规上统计的企业(工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除外),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年度小升规企业(工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营收1亿元以下的批零企业除外),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年营收1亿元以下的批零企业年度小升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月度新开业、年度小升规企业以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为准)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咨询方式:统计科胡老师,89288701
三、申报时间
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9日。
四、申报流程
1、企业将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街道、专业园初审。街道、专业园审核后以附表的表格形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汇总初审结果,将初审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区经发局复审。
2、区本级企业将申报材料送区经发局相关科室审核。
3、企业申请的补助项目请确保真实,并未在高新区内其他部门享受过同项补助。
五、街道、专业园联系方式
双创中心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89289235
软件园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9289213
梅墟街道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88483098
新明街道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908515
贵驷街道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86559729
聚贤街道联系人:王老师、彭老师,联系电话:89076561、87026925
附件1
宁波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政策资金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申请单位 | 联系人 | ||
法人代表(签字) | 联系电话 | ||
申请奖励项目 | 申请金额(万元) | ||
简要说明 | |||
附件材料 | |||
企业声明(盖章) |
此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以上申请的补助项目均未在高新区内享受过同项补助。 如有不实之处,自愿取消当年及后两年度补助(奖励)资格,对已发放的补助(奖励)资金依法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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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街道、专业园)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