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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开发园
区人力社保、发改、经信、财政部门:
为全面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前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
促生产工作的通知》,切实让新春优工礼券惠及春节期间坚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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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企业新增用工补助支持企业以进促稳、 强劲开局。结合企业复工复产实际,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新春优
工礼券和企业新增用工补助政策实施时间。
一是新春优工礼券。延长企业报名时间和职工领券时间至2 月29日。即企业于2月1日至29日通过“阿拉来消费”平台报 名,职工于2月13日至29日通过“阿拉来消费”平台领券。新
春优工礼券使用有效期保持不变,至3月底。
二是企业新增用工补助。支持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 业(不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多途径加大生产、扩大用工,到4 月底企业参保职工人数较上年末每净增1人,按每人1000元的
标准补助企业,每家企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其他事项继续按原通知执行。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恩化局
2 0 2 4 年 月 2 8 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