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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13号)、《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管理办法》(区办〔2023〕8号)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为确保杭州高新区(滨江)2023年度质量标准品牌奖补兑现精准、2024年度标准奖补预算精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在高新区(滨江)的符合高新区(滨江)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其法人代表。
二、申报事项
1.政府质量奖。2023年度获得中国质量奖项、杭州市政府质量奖项、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或提名奖的组织;
2.发布标准。2023年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的组织;
3.品字标企业。2023年取得“品字标”认证认定的组织;
4.试点示范。2023年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
5.其他。2023年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或者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
6.标准创新奖。2023年度获得首届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的组织和个人;
7.滨质授信。(1)符合上述1-4项,可同时申请获得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民生银行、泰隆银行滨江支行等6家银行授信,无需抵押物。(2)获政府质量奖或标准创新奖的首席质量官和标准总师或相关负责人可申请个人专项授信。
三、预申报事项
2023年已立项未发布、2024年拟立项和2024年拟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事项应填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附件1),并经法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审核盖章。
1.政府质量奖、区标准创新奖资助,以各级发布的正式获奖文件为准;
2.发布标准资助,应提供正式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随带标准文本原件,核对后返还)(标准文本页数较多的,复印封面、目次、前言和首页即可)。国际标准还应提供主导或参与制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品字标企业资助,应提供有效认证或认定证明材料;
4.试点示范资助,应当提供试点示范申请表(申请时需经我局盖章同意)和各级正式发布的通知;
5.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应提供申请资料、加入通知、官网查询信息截屏、历年会费缴纳凭证、历年参加标准化组织活动等印证材料;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6.2023年已立项未发布、2024年拟立项和2024年拟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应填写汇总表(附件2),未填写的2024年度奖补时不予兑现。预申报事项无需印证材料。
7.2023年承担标准技术委员会及注册专家有关情况应填写统计表(附件3),无需印证材料。
五、奖补政策
1.新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质量奖的,分别给予单位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质量奖提名的,分别给予单位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
2.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企业主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参与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3.新获得品字标认证认定的,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4.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
5.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或者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6.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获奖组织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奖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7.“滨质授信”额度及利率请6家银行按已发布的办法执行,不得要求企业和个人提供质押物。
六、申报程序
请于2024年2月3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交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电子稿请发至邮箱bjscjgj2022@163.com。
联系人:郭梦舟,联系电话:89837172;吴元阵,联系电话:89838836。地址:滨江区江陵路609号102室。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2023年度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xls
附件2: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浙江制造”标准发布汇总表.xls
附件3:2023年承担标准技术委员会及注册专家有关情况统计表.xlsx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