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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如下:

一、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3年度首次开展研发投入且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数据来源及奖补计算方式

研发投入数据暂以企业承诺书金额为准,最终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45栏“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金额为准。奖补计算方式:按当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3年度财务报表、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统计107-2表”;

3、2023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暂以企业承诺书为准,见附件)。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首次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投入奖补申请表》,并将申报需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至附件栏。

二、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奖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奉化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2、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

3、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比2022年度增长10%以上。

(二)数据来源及奖补计算方式

研发费用数据以2022、2023年度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45栏“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金额为准。奖补计算方式: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部分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2、2023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科技统计107-2表”;

3、2022、2023两个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规上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投入增长奖补申请表》,并将申报需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上传至附件栏。

三、有关说明

1、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以承诺书代替,本次申报将暂拨付部分补助款,后期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申报结束后将统一回退申报资料,企业补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后再次提交申报资料。不在2023年度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申报名单内的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同时申报。

2、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奖补,先填报相关数据,待上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后再提交申报资料,补助款六月份统一下拨。

3、本次申报只需网上填报相关数据和上传附件资料,无需递交纸质资料。申报截止日期: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本次2024年3月12日;再次提交申报资料截止日期2024年6月3日。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奖补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毛杏忠       电话:89285307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2日